把该写文档的事拿去开会,会把成本乘以人数;把该开会的事写成文档,会让分歧绕几个来回才暴露。判断标准其实只有一条:这件事需要同步信息,还是需要共同判断。
信息量大、需要反复查阅、读者时间不统一的事。方案说明、接口约定、数据口径、流程规则都属于这类,写下来能反复使用,也能让不在场的人补上。
需要当场交换判断、需要快速收敛分歧、或者涉及情绪与关系的事。这些靠文字交流效率极低,因为反馈循环太慢。
会前发文档,会上只谈分歧点。这样会议时间能被压缩到原来的三分之一,同时每个人都在同一份事实上讨论。
小结一下:「什么事适合写文档,什么事适合开会」——按沟通目的选形式,而不是按习惯。